征收房地产税需三个前提条件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9-03-19 05: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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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房地产税相关工作进程上看,预计2019年房地产税立法草案会有雏形。由于房地产税的复杂性,导致其立法工作难度较大。笔者认为,征收房地产税可能需要三个前提条件:一是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2018年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经实现全国联网);二是全国房地产市场保持基本稳定;三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显著下降。当前经济背景下,房地产税于今年立法完成的可能性较小。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及房地产税,一方面可能是考虑到一些地方政府土地财政难以为继,需要及时寻找可替代的税种逐步填补这一缺口;另一方面,通过对持有环节的征税,提高囤房投机的成本,打击炒房行为,防止房地产泡沫风险,并推动资金流向实体经济部门,这也将有利于国内经济的稳定发展。

房地产税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也是构建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税是一个多税种的集合概念,不仅包括房产税,在我国房地产税还包括房地产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这些税收项目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发环节、持有环节、交易环节等方面分别征收。房地产税改革涉及到房企、购房者和地方政府等多方面,因此,建立科学的财税体系,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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