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新设外资控股券商获核准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徐昭,昝秀丽 2019-03-30 10:21:2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3月2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证券业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证监会近日依法核准设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坚定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合资证券公司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审核工作。

这两家公司是《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发布后,首批获得核准的新设外资控股券商。2018年4月28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公司的境内股东条件与其他证券公司的股东条件一致;体现外资由参转控,将名称由《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改为《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二是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允许新设合资证券公司根据自身情况,依法有序申请证券业务,初始业务范围需与控股股东或者第一大股东的证券业务经验相匹配。三是统一外资持有上市和非上市两类证券公司股权的比例。将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调整为“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证券业对外开放的安排”。四是完善境外股东条件。境外股东须为金融机构,且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和经营业绩,近3年业务规模、收入、利润居于国际前列,近3年长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五是明确境内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身份变更导致内资证券公司性质变更相关政策。

2018年5月8日,野村控股株式会社等向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野村控股株式会社拟持股51%。2018年5月10日,J.P.Morgan Broking(Hong Kong)Limited等向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J.P.Morgan Broking(Hong Kong)Limited拟持股51%。

2018年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依法核准UBS AG增持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比至51%,核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这是《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证监会核准的首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

中国证券报记者29日从摩根大通获悉,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是在中国建立的一家全新的、由摩根大通控股以及为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这一控股证券公司的建立将有助于摩根大通进一步加强其中国在岸业务能力,更好地为中国以及全球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摩根大通亚太区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欧冠昇(Nicolas Aguzin)表示:“对于摩根大通和我们的众多客户而言,中国是全球最大、增长速度最快的市场之一。”

“这是摩根大通在华长期业务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摩根大通中国区首席执行官梁治文表示,控股证券公司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强我们在中国市场的业务能力。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野村控股获悉,野村控股将在相关部门办理所需手续后,推进成立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的各项筹备工作。新的合资公司在成立初期将以财富管理为主营业务,凭借野村控股通过面谈进行财富规划的咨询优势服务中国高净值人群。其后,在财富管理业务之外,合资证券公司将逐渐建立金融产品销售渠道以及拓展机构及其他业务,并最终发展成为一家综合性证券公司。

野村控股首席执行官永井浩二表示:“这是我们拓展中国业务的重要一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