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家湾区企业闯关科创板 深圳占6席

来源:时代周报 2019-04-16 04: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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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或成为验证大湾区创新驱动能力的考场。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的出台及各级地方政府具体实施细则的落地,大湾区科创企业亦抓紧机遇借助科创板为发展助力。截至4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了77家申请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来自粤港澳大湾区的科创企业达到9家。

时代周报记者梳理发现,这9家企业均集中在高端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其中,2家企业已获上交所受理,7家企业均进入第二轮审核问询环节。

科创板或推动大湾区创新技术的快速成长。“为企业持续创新提供平台。”珠海瑞斯普利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永奇对时代周报记者说,科创板考验企业创新水平,“不要求实现盈利”对生物医药行业尤为有利。他表示,作为创新主体,企业要提升自身研发能力的同时,还盼政府“扶一把”推动持续创新。

作为科创板储备企业较多的地区,大湾区亦将科创板视作推动本地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重大平台。

1月,广东以“一号文”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科创12条”),3月则出台了具体配套政策解决粤港澳科创“人往来、钱过境、物流动”的制约瓶颈,以激活大湾区创新活力,与科创板碰撞更多火花。

“只有突破创新机制体制障碍才能激发创新主体活力,释放大湾区创新能量。”广东省社科院宏观经济所副研究员万陆对时代周报记者说道。

检验大湾区创新水平

截至4月15日,上交所官网显示取得科创板“准考证”的大湾区企业包括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但考验还在后头。根据3月27日上交所发布《答记者问》,上交所对科创板企业的发行上市审核包括受理和审核问询两个主要环节。受理环节仅是核对企业申请文件的齐备性、中介机构资质等,对企业是否符合科创属性、是否符合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等实质性问题,将通过第二环节的审核问询来实现。

换言之,申报企业能否通过科创板“考试”,还需看后续的审核问询结果。包括传音控股、利元亨在内的7家企业获“问询”,但具体内容尚未对外公布。

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行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分析,首批登陆科创板的名单将备受关注,审核过程或会针对企业的实质创新水平,创新是否具备竞争力等重点问询。

这不仅是对企业科创实力的测试,亦是对大湾区创新水平的试探。

广东省副省长张虎透露,预计2018年广东R&;D经费投入超2500亿元,约占GDP比重2.65%。区域创新能力连续两年居于全国首位。

增加R&;D投入所带来的创新效应显而易见。以深圳为例,2018年R&;D经费投入超千亿元,占GDP比重4.2%。

事实上,目前9家通过受理的大湾区企业,深圳占6家,暂时占优。

“与制度创新密切相关。”前海股权母基金合伙人陈文正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制度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以深圳创新投资集团为例,这家由深圳政府出资并引导社会资本设立从事创业投资的公司,就是按照深圳提出的“立足深圳、面向全国,按市场规律办事,向国际市场考虑”为指引,由此培养一系列上市公司。

创新主体在企业,政策成为大湾区引导其创新的“有形之手”。如广州设立“中国制造2025”产业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IAB产业等重点领域,以外资招商政策引入世界500强在穗设立研发基地;深圳重金支持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以“事前立项、事后资助”方式支持最高1500万元,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对产业化项目予以最高3000万元股权资金支持等。

类似的政策红利、制度创新陆续为大湾区科技创新释放了活力。

政策红利推进持续创新

当大湾区遇上科创板,或能碰撞更多创新火花。

《规划纲要》提出大湾区要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发挥粤港澳科技研发与产业创新优势,破除影响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瓶颈和制约,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建成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对大湾区而言,不在于多少家企业上科创板,而是大湾区企业在科创板的市值有多大。”广发基金副总经理朱平认为。

答案或能从科创板《上市推荐指引》略窥一二。该指引提到以六个“是否”判断企业是否具备科技创新能力,包括是否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是否拥有市场认可的研发成果,是否具有相对竞争优势,是否具备技术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的条件等。

“科创企业即便自身具备创新能力,还需要政府助力。”陈永奇对时代周报记者说,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投入大且周期长,如有政府引导基金帮助或人才引进可推动研发加速应用,与大湾区共同分享科创成果。

这也是大湾区推进创新要努力的方向。广东省科技厅厅长王瑞军表示,政府要考虑的是如何快速回应市场需求,通过政策引导和满足创新主体诉求。

“科创12条”为科创企业持续创新提供了政策依据,如明确提出试行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人员可按需办理往来港澳有效期3年的多次商务签注,广东建立省财政科研资金跨境港澳使用机制,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享受省级孵化器相关优惠政策等,松绑体制机制促进三地科创资源流动。

目前大湾区多市“各施各法”为企业提供创新空间。如广州强化“创新大脑”的同时引进重磅级“外脑”;深圳围绕新兴产业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东莞重点推进国家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企业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建设;香港则联系国内科研机构、高校建立合作,加大力度培养本地科创人才;澳门以创新资源集聚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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