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4月21日晚间发布公告,回复上交所《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力帆股份指出,公司的氢燃料电池汽车项目尚处于合作开发初期,可能存在项目开发不成功的风险,可能存在项目开发不及预期导致产品无法进入国家氢能乘用车公示目录的风险。
力帆股份同时指出,公司的氢燃料电池汽车项目开发产品尚未进入市场推广阶段。受技术和氢燃料配套设施的限制等,该项目开发产品的未来市场推广计划暂不确定。氢燃料电池技术成能否降低到进入大规模商业应用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显示,力帆股份计划在两款新汽车产品搭载氢燃料发动机系统,但该项目处于前期开发阶段,不会对当期公司业绩造成影响。
力帆股份还指出,2018年度,公司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0.43亿元,总利润2.52亿元,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的业绩风险。
此外,力帆股份还提示了本次参与氢燃料电池汽车项目合作方的风险,其指出,目前,重庆地大工业的实缴出资尚未完毕,可能会存在无法向合作项目提供足额资金支持的风险。目前,武汉泰歌氢燃料电池系统装车数量规模较少,相关技术仍在研发过程中,部分大功率氢燃料电池系统尚与其他汽车厂家进行配套试验,研发和实验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4月14日晚间,力帆股份发布公告称,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简称“力帆乘用车”)与武汉泰歌氢能汽车有限公司(简称“武汉泰歌”)、重庆地大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地大”)在重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三方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各方进一步提升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实力、开发出性能优越的氢能源乘用车产品。合作内容主要包括,力帆乘用车将提供至少2台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项目用车辆(裸车及相关子系统)和项目相关的整车技术集成团队,武汉泰歌提供氢燃料电池系统完成整车物理搭载并进行相关试验验证,努力争取国家氢能乘用车公示目录,利用力帆乘用车销售渠道优势,力帆乘用车协助武汉泰歌推广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武汉泰歌为力帆乘用车供应氢燃料电池发动机产品、借助各方企业技术及政策优势,联合在重庆市申报创新项目,进一步开展完成氢燃料电动汽车开发并达到量产状态等。
受此公告消息驱动,公司4月15日即告涨停,但同日即收到上交所相关问询函,上交所关注,本次合作方的相关技术水平资质以及申请国家公示目录的相关情况,同时关注公司在2018年业绩扣非后巨额亏损进行相关投资的合理性。不过上交所问询函并没有阻止公司股价上冲的力度,力帆股份自4月15日以来已经五连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