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民航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通用机场有序发展的意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通用机场。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对通用机场建设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意见指出,优先在中西部地区推进以通用航空短途运输为主的通用机场建设。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和重点城市群加强以社会公共服务为主的通用机场建设。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以及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国有林区等地区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和通用航空服务需要,优化以工农林生产作业为主的通用机场布局。
意见强调,各省(区、市)要依据出台的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和通用航空业发展情况,建立通用机场建设重点项目库,明确功能定位、建设规模、投资融资等,并利用民航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平台,实时动态掌握项目工作进展。
意见还指出,支持地方通过设立发展基金等方式,为通用机场建设提供建设资金和贴息补助;鼓励地方政府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十三五”期间民航局将安排民航发展基金对各省(区、市)1-2个以短途运输、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公益性较强的通用航空服务为主的通用机场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