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辉丰股份环保问题持续发酵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滕飞 2018-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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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监管愈发严厉,使污染环境的企业无处遁形。辉丰股份今日公告,盐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目前对公司以“单位涉嫌环境污染罪”进行立案侦查。

翻查辉丰股份近一个月公告,公司因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收到各级部门的处罚,其中包括盐城市大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处罚对象涉及上市公司、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季自华已于今年5月15日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执行逮捕。

经相关部门调查,辉丰股份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规转移和贮存危险废物、长期偷排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水、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构成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交易所方面也对此进行了问询。

辉丰股份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显示,公司因环保问题受到的行政处罚多达15起,累计处罚金额达到1179.5万元。其中,直接由上市公司主体造成的处罚有4起。处罚事项主要集中在公司新上高浓COD 废水制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和年产3000 吨咪鲜胺项目之中,两个项目均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便擅自投产。公司新上高浓 COD 废水制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配套的炉外脱硫治理设施未运行,年产3000 吨咪鲜胺项目擅自变更生产原料、缩合工段的生产原料由咪唑钾变更为咪唑,未重新报批环评。此外,公司还对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雨水管沟输送高浓度生产废水,未对危险废物设置识别标志;同时,公司的危险废物露天储存,导致部分污染物流入外环境。

公司年产5000 吨草铵膦项目、年产1000 吨联苯菊酯技改项目扩大规模,同样也未经环保验收擅自变更工艺、扩大规模生产,环保部门责令公司这两个项目停止生产,并进行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辉丰股份2017年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主要原因也是公司受到环保处罚。公司将开展对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的排查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及修复工作,为此预提相关费用1130.55 万元。公司方面曾表示,如不能尽快恢复生产,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中国证监会因辉丰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涉及人员几乎涵盖公司所有管理层人员,其中包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仲汉根及17位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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