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与国家能源集团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黄灵灵 2019-05-10 16:06: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5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家能源集团”)围绕深化合作举行座谈研讨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等方面推进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

国家能源集团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企业,由神华集团和国电集团于2017年11月合并组建而成。有关负责人介绍,重组以来,国家能源集团推进一体化经营,优化发展方式,坚持奉献清洁能源,持续保障能源供应,努力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集团。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始终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求,一直与国家能源集团保持着密切沟通和良好合作。去年11月双方实现高层对接以来,扎实推动议定事项逐步落地。本次通过签署协议的方式固化深化双方合作,深交所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平台功能和创新资本形成优势,深化投融对接、拟上市培育、并购重组、再融资、固定收益、研究培训等多个领域合作,服务国家能源集团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提高国有资本配置运行效率、打造市场化专业化国有资本投资平台。

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深交所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局,努力提高直接融资能力,持续深化市场改革,全面优化市场培育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作用。目前,深交所已与50余家央企集团开展多元化服务对接,并与其中十余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创新、转型升级、产融结合、多元融资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