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氨纶近日发布并购草案,拟作价120亿元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尤小平等旗下资产华峰新材100%股权。其中,90%的对价金额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剩余10%以现金方式支付。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3.35万股以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亿元。围绕本次并购对公司的影响以及收购目的等问题,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章良7月8日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主要在于整合集团优质资产,打造聚氨酯产业链龙头。华峰集团将有效整合旗下聚氨酯产业链优质资源,提升一体化运营水平,实现聚氨酯产业一体化发展。
资产负债率提升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将达到58.68%,相比较交易前的33.49%提升较大。陈章良表示,主要原因在于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合并,资本溢价部分将冲减资本公积,导致交易完成后的净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另外,标的资产及其子公司在建及计划扩建产能较多,其融资渠道有限,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用于资产支出。
陈章良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较多,但仍处于相对合理水平。收购标的资产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将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公司回款状况良好,经营性现金流充沛,拥有充足的还款来源。在基础化工行业,部分盈利能力较强、规模较大的优质公司资产负债率也较高。“横向来看,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对合理水平。而且本次交易安排了配套融资,若顺利完成,则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回落至52.07%。”
对于外界质疑公司实控人通过本次交易套现缓解质押压力的问题,陈章良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尤小平持有的两家上市公司华峰氨纶及华峰超纤的股份均没有质押,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套现缓解质押压力的情形,不存在股份被动减持风险。“本次交易现金支付仅占对价的10%,占比较少,交易并非为套现。”
整合集团优质资产
华峰新材主业为聚氨酯原液、聚酯多元醇和己二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华峰新材账面净资产为37.31亿元,评估增值率为221.7%。
陈章良认为,本次交易增值率合理。加上高额业绩承诺,可有效维护中小股民利益。并购草案显示,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4名交易对方承诺,华峰新材2019年、2020年、2021年的预测净利润分别为9.75亿元、12.45亿元和14.1亿元。“未来三年,华峰新材累计净利润将不低于36.3亿元。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本次交易主要获得股份对价,并长时间锁定,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将有较好保障”。
对于本次并购的目的,陈章良称,主要是整合集团优质资产,打造聚氨酯产业链龙头。目前,公司的氨纶产量为全国第一、全球第二,华峰新材的聚氨酯原液和己二酸产量均为全国第一,双方为各自细分领域的领军企业,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本次交易是华峰集团优质产业资源整合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华峰集团将有效整合旗下聚氨酯产业链优质资源,提升华峰集团一体化运营水平,逐步实现华峰集团聚氨酯产业一体化发展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