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市场“脚底成本” 上海自贸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再升级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颜剑 2019-07-13 06:32:1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在全面更新和梳理前期政策的基础上,上海自贸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4.0版近日正式出台。

记者昨日获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2019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4.0版)>的通知》(下称实施细则4.0版)。

实施细则4.0版将从简政放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总部经济发展、离岸金融服务四个方面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创新试点增加新动能。

首先是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降低市场的“脚底成本”。区内主体可在线上申请行政许可业务,如进出口单位名录登记、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登记等;将外债注销登记功能下放至银行直接办理,取消办理时间限定。

其次是不断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建立健全宏观审慎资本流动管理。实施细则4.0版将在区内试点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支持非投资性外资企业真实、合规的境内股权投资;支持选择“投注差”借用外债的企业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并允许合理的融资提款币种、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不一致。

三是持续优化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服务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发展,降低区内企业适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的国际收支规模门槛。具体而言,对区内企业,将“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1亿美元”门槛降低为“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5000万美元”,继续鼓励总部企业做大做实。

四是实现跨境金融联动,提升离岸服务辐射能级。区内银行可向境外机构发放办理贸易融资贷款,并提供外汇NRA账户服务,支持银行向境外机构提供外汇NRA账户资金质押外汇贷款服务。

外汇局上海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4.0版是对2018年发布的3.0版前期政策的全面更新和梳理,内容涵盖了上海已实施试点和新增试点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采取更新版本的方式,是对市场关于“一个文件就能弄懂全部创新政策”诉求的积极响应,从制度使用角度细化了优质营商服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