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示证券期货市场 首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红 2019-07-27 07:56:3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昨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近日,证监会对证券期货市场严重违法失信主体进行专项公示。首批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共629个市场主体,其中人员563名,机构66家。此后公示主体信息将按月不断更新,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的专项公示期为一年,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专项公示依托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进行。首批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包括:因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发行、虚假披露信息、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的主体,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主体,因拒不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检查、调查被有关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处理决定的主体,到期拒不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相关主体等。

2018年7月1日,证监会修订后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确立了证券期货市场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专项公示制度。

高莉表示,开展证券期货市场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专项公示有助于震慑违法失信主体,增加失信成本,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有利于引导各类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增进各类主体诚信意识。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