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规模逐年增长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孙璐璐 2019-08-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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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为解决创新型企业“轻资产、缺担保”困境,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手段,8月16日,银保监会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单列信贷计划、专项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力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户数、年累放贷款金额逐年合理增长。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持续增长,产品不断创新,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制约着此类业务的发展。一是价值评估难,一方面,从“海量”的知识产权中梳理出真正有独立市场价值的权利十分困难;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商业银行缺乏独立评估的能力,外部评估机构数量较少、权威性不足、费用偏高。二是处置变现不易,多数知识产权具有专属性质,脱离原企业后效用下降明显,处置变现缺乏成熟的市场。

《通知》则立足上述实践中的困难,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例如,针对评估难的问题,《通知》鼓励商业银行培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门人才,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加强对知识产权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作准入与持续管理。支持商业银行探索以协商估值、坏账分担为核心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各银保监局、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地方版权管理部门也要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专家库和知识产权融资项目数据库,推进知识产权作价评估标准化。

对于处置难的问题,《通知》则要求商业银行从源头上把好风险,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应当对出质人及质物进行调查,办理质权登记,加强对押品的动态管理,定期分析借款人经营情况。同时,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商业银行知识产权押品动态管理的专项服务,联合商业银行探索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流转的有效途径。

为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通知》规定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对经办人员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办理过程中已经尽职履责的,实行尽职免责。

此外,为实现风险分担,《通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障工作。要求银保监会与知识产权、版权等管理部门建立知识产权金融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数据共享。推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对于商业银行行使质权获得的知识产权,可按程序减免维持费用。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户数6448户,比2018年初增加1200余户;融资余额985亿元,比2018年初增长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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