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50条特殊支持政策 推动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宋薇萍 2019-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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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8月30日发布《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拟举上海全市之力推动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建设。

《若干意见》聚焦管理权限、专业人才、财税金融、规划土地、产业发展、住房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形成50条政策措施。这些政策配合中央赋予新片区的开放制度和专门政策,努力将新片区打造成“要素资源最集聚、体制功能最完善、市场主体最活跃”的经济增长极。

上海市常务副市长、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主任陈寅在当天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片区支持政策是在临港原有的“双特”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的。新片区大的区域在大治河以南、金汇港以东,先行启动区的面积为119.5平方公里,未来覆盖将近873平方公里。与“双特”政策主要适用于原来的临港地区不同,新片区支持政策覆盖的范围更大。

金融政策有新突破

陈寅介绍,按照“地方财力留用、市区专项扶持”的原则,五年内新片区产生的地方收入全部用于新片区。《若干意见》提出,综合运用财政资金、税收、金融、吸引社会投资等政策为新片区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共涉及8条政策。

其中,金融政策方面干货满满,包括支持新片区内企业开展真实、合法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等关键重点领域的企业上市等。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李军表示,《若干意见》中金融部分主要表现为“三个新突破”。首先,对标国际通行规则,以更高站位推动金融制度创新取得新突破。不仅有业务规则方面的,如支持金融机构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为新片区内企业和非居民提供相关跨境金融服务,包括跨境发债、跨境投资并购、离岸转手买卖等;还有税收安排方面的,如探索试点自由贸易账户的税收政策安排。

其次,立足服务实体经济,以更大力度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其中,不仅有直接融资方面的政策,如支持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平台、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企业和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还有间接融资方面的政策,如研究出台对重点产业长期低息贷款等。

再次,聚焦资本项目开放,以更实举措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取得新突破。其中,不仅有资金使用方面的政策,如支持金融机构和新片区内企业从境外募集的资金及其提供跨境服务取得的收入,自主用于区内境外的经营投资活动;还有资金汇兑方面的政策,如对新片区符合条件的诚信优质企业,经新片区管理机构认定,可试点开展外汇收支便利化。

李军说,新片区为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提供了“试验田”,还为争取金融市场定价权提供了新机遇。新片区将建设高能级全球航运枢纽,不仅为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航运结算等航运金融业务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还为航运指数衍生品推出创造了条件。上海将抓住这次机遇,指导有关单位在国家相关部门支持下,加紧准备、尽快上市。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结合《总体方案》的推进落实,确保上述政策更早、更快落地见效,更好地服务新片区实体经济发展,更好地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李军表示。

产业政策获企业点赞

为推动高端产业集聚发展,《若干意见》围绕重大项目和平台集聚、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场景开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利服务等制定了6条政策。

其中提出,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领域重点项目优先在新片区布局;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在新片区共建、共用、共享5G基础设施;建设“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和应用示范区;探索全面放开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布局车路协同设施建设等。

图森未来副总经理薛健聪对上证报记者表示,临港新片区探索全面放开无人驾驶道路测试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这是继2018年3月上海率先在全国首开无人驾驶公开道路测试后,国内最新的政策推进。

同时,税收政策也进一步明确。根据《若干意见》,上海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设计和软件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享受“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部分给予补贴;对境外进入物理围网区域内的货物、物理围网区域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和服务,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新片区将比照粤港澳大湾区9个城市的个人所得税补贴政策。而根据粤港澳大湾区政策,年薪100万元的高薪人才,原应缴纳个税45万元,现在当地政府补贴30万元。

此外,为了助力新片区“吸引人、留住人、用好人”,《若干意见》在人才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方面都有所松绑。

人才政策方面,《若干意见》提出,缩短新片区“居转户”年限。对符合一定工作年限并承诺落户后继续在新片区工作2年以上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对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

住房保障政策方面,根据《若干意见》,上海将定向微调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按照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普通商品房一套。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金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同时,调整商品住房选房购房制度。符合购房条件、在新片区稳定就业且稳定居住的常住人口,可在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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