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政策如何兼听市场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19-09-23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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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理当得到更多的重视。这意味着,如果一项涉及企业的政策讨论和出台没有听取企业界的意见,他们可以理直气壮地提出异议。

要知道此前市场不乏议论,认为一些政策在前期制定过程中操之过急,忽视企业表达的声音,出台时又太过主观,要求立竿见影。再加上各政策部门之间也缺乏沟通,难免引起政策叠加效应,甚至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

这份文件明确,凡是涉企政策讨论与制定,只要在这份文件规定的范畴之内,就应该认真听取企业和市场的声音,对的意见建议要采纳和吸收。政策发布则要考虑政策落地的现实,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不搞突然袭击,一刀切。文件还赋予企业监督权,比如由第三方对相关涉企政策进行评估。

以官方文件的方式,确定企业在涉企政策制定中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给出详细的正面清单,这是第一次。它是对此前企业界呼声的回应。当然,文件背后折射出的变化更有意味。

简单说来,在过往一些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决策者确认的政企关系,是管与被管的关系,我出政策你执行就是了,一些决策者甚至把企业和市场摆在了对立面。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他们固然不会听企业界说什么,更不会顾及市场对政策的反应——特别是民企,在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往往是沉默的大多数。更何况,这几年一些地方官员避民企唯恐不及,也影响了正常的政企沟通与互动。

尊重和认可企业在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权利,建立一种正常的沟通与互动关系,从 “政府管市场”到“政府听市场”,体现了决策者思维的与时俱进,当然是值得鼓励的一步。这也是进一步厘清政府和企业、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着力点。政商关系中的亲与清,意味着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也意味着倾听企业的呼声,回应其合理正当要求,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

这是底层逻辑的重塑。所以更为重要的是,如何让这项新政落地有声。比如说,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政府要倾听哪些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怎样的渠道听取各方意见,该项新政规定得清晰而详细,但我们的疑问是,如果有地方不遵从新政的规定,不听取企业界的声音,或者虽然也召开各种调研和座谈会,但对于明明合理的意见却不愿意吸取,仍然按照自己的意志强推一些涉企政策,企业界该找谁去说这个理?如果因为类似政策的执行而导致企业界的损失,甚至诱发局部风险,要不要问责,谁来问责?

就建立健全一项机制而言,各项权利义务之外,关键还在于监督和问责。只有赋予确定的监督和问责权,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方能得到充分的保障。更何况,赋予企业权利的另一面,正是对政府权力的规制,是对政府部门能否依法依规行政的强约束。

我们相信各地方各部门对此应有考量。只有设置合理可行的问责通道和问责程序,才能让新政落地有声,成为赋能于企业的切实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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