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市更便利
不同入市渠道债券账户打通
人民银行和外汇局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投资管理需要,将其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项下债券账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项下的债券账户中所持有的银行间市场债券进行双向非交易过户。
与此同时,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托管账户内资金与直接投资资金账户内资金可以在境内直接双向划转。而且,同一境外主体通过上述渠道投资银行间市场,只需备案一次。该通知自11月15日起实施。
人民银行称,近期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已取消了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以及QFII/RQFII额度限制。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同渠道投资银行间市场的政策原则上基本趋同。
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QFII、RQFII、直接入市、债券通等多种渠道投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效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差异化投资需求。
但是,不同渠道的相互分割,也给同一境外投资主体在市场准入、债券过户、资金划转等方面造成不便。此前,外资机构投资者也多次向金融市场相关主管部门反映了这些问题。
可以说,此次发布的通知通过几大举措,解决了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不同渠道投资的债券过户、资金划转和重复备案问题。
人民银行指出,上述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市投资的便利性,有助于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对于这一政策的出台,摩根大通债务资本市场中国主管谢桐表示“备受鼓舞”。对国际投资者来说,市场更加规范透明、信息共享等因素都非常重要。谢桐表示,摩根大通对中国债券市场的未来充满信心,将继续加大投入,加强业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