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组办法》)的一个重大变化,是放开创业板借壳限制。科技创新类企业除了通过科创板上市外,还可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在创业板上市。这样,科创类企业直接融资的途径更为丰富,创业板中部分质量不佳的公司也有望注入优质资产,从而提升创业板公司的投资价值。无疑,作为存量资源改革“试验田”,放开创业板借壳,如何做好现有投资创业板投资者的过渡,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氛围,提升创业板股票估值水平,对证券中介服务机构执业能力又将是一次重大考验。
创业板改革是一场全面提质增效的改革,从重大资产重组,到推动注册制,将是创业板一次脱胎换骨式的由增量带动存量的综合性改革,创业板完全可借鉴科创板的改革经验和做法,必将对现有的证券经纪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尤其是现有的客户结构,都将形成新的发展趋势。高质量的证券中介服务,将会推动高质量经纪业务发展。
鉴于创业板服务的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对企业的技术优势甄别、技术创新能力评估、技术转化能力的研究和分析,将成为证券中介服务推进投行业务发展新的命题。众所周知,根据科创板的定位,科创板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而从《重组办法》看,本次修改只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其他资产不得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充分体现了重组上市的谨慎性,有效保障了重组质量。这对证券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化能力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长久以来,沪深股市上市公司一再上演“跨界重组”、“跟风重组”、“忽悠式重组”,因而很难对证券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做出客观公允的评价。这种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荐行为,将伴随着《重组办法》的实施而逐步退出市场。《重组办法》将引导投资者回归到理性投资轨道上来,树立正确的上市公司壳资源观,正确评估壳资源价值。同时,这也将进一步引导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回归本源。而证券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的提升,必将带动券商证券经纪业务发展上一个新台阶,不仅集中体现在现有的创业板开户投资者的积极参与上,还体现在创业板适当性管理标准上,进而营造良好的创业板价值投资氛围,并为吸引养老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规模性资金参与科创板投资创造良好条件。丰富的机构投资者,将进一步推动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的合理估值,形成良好的改革效应,从而把主板、中小板、新三板的改革推向纵深。
券商若能经受住这场考验,并由此带动自营、资管、信用、经纪业务的全面高质量发展,也能以全新阵容进入明年底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后的行业新一轮全面竞争。
(作者系资深市场观察分析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