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近日证监会就修订《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下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修改完善与《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下称条例)不一致的地方,改进立法程序机制等。
本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按照条例要求,补充了相关规定,如制定规章,应当贯彻落实相关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要经批准,临时补加规章立项报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等。二是修改完善与条例不一致的地方。如要求制定规章应当符合上位法规定;法制机构可以向社会公开征集规章制定项目建议;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要向社会公布;起草部门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章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进行论证咨询,必要时进行听证;法制机构审查规章时,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有重大意见分歧的,法制机构应当组织进行论证研究,提出倾向性意见,及时报委务会议决定等。三是结合实践经验,改进立法程序机制。如规定各部门需要增加计划外规章项目的,应当补报立项手续;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上升至规章层面;明确法制机构在规章审查中的职责;明确制定涉外规章应当向国务院报告。
本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