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朱凯
新证券法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交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在深入学习基础上,按照“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的原则,抓紧做好各项贯彻落实工作。在夯实基础方面,着重抓好与新证券法贯彻落实相关的配套保障,主要包括三项:一是完成对现行业务规则体系的系统性清理,集中废止30余件具体业务规则,其中包含与新证券法不相适应的相关规定。二是根据新证券法确立的市场化原则,精简优化交易所业务办理程序和要求,取消股票、期权等产品业务办理证明材料11项。三是落实新证券法强化信息披露的要求,完成大额持股信息披露和报送技术改造,同时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要求。
在突出重点方面,上交所围绕证券法主要修改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确立的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立足交易所职责定位,着重就严格执行新证券法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部署。下一步,将根据新证券法的精神和注册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标准,细化科创板定位把握标准、优化科创属性论证程序;根据国务院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稳妥、分步推进注册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做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方面的注册制实施及准备工作,依法受理、审核由证监会负责作出注册决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
二是强化信息披露一线监管力度。上交所一方面将严格按照新证券法的规定,督促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一方面,抓紧制定和修改配套业务规则,细化新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其中包括:已经启动上市规则全面修改准备;发布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披露格式指引;针对新证券法自愿信息披露规定,着手首先针对上交所科创板,研究制定自愿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引导科创板上市企业自愿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确有价值的信息,同时提出规范性要求。
三是完善上市公司退市配套制度。上交所将根据多层次资本市场和注册制改革推进的安排,从完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入手,积极研究推进主板市场退市制度改革,并就新旧退市制度实施的过渡期做出妥善衔接安排。
四是细化完善证券交易制度。上交所将尽快制定和修改交易规则,重点就证券交易异常情况、重大异常波动的情形认定、处置措施适用标准及实施程序等做出细化规定,切实增强业务规则的操作性;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评估完善股份减持制度,建立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
五是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上交所将积极落实新证券法规定的自律监管职责和履职要求,及时发现、处理违规信息披露和异常交易行为;加大对新证券法规定的新型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实时监控和核查力度,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对违反业务规则的市场参与主体及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