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再开巨额罚单 5家金融机构被罚3.2亿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孙璐璐 2020-09-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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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9月4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消息称,前期,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3.2亿元。

从此次公布的系列罚单看,银行被罚的“重灾区”主要来自信贷业务、理财业务、房地产金融业务、不良资产处置等多方面。总的来看,此次行政处罚延续了严监管的态势。近3年来,银保监会加大对银行业保险业违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仅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罚没的金额就超过了之前10年的总和,百万、千万级甚至亿元级以上的罚单变得屡见不鲜。

具体来看,针对民生银行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等30项违法违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96.47万元,罚款10486.47万元,罚没合计10782.94万元,并对8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浙商银行通过违规发售理财产品实现本行资产虚假出表、同业投资接受金融机构回购承诺等31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款10120万元,并对7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广发银行面向不合格个人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投资权益性资产、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21项违法违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11.53万元,罚款8771.53万元,罚没合计9283.06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华夏银行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并引发较为严重后果等4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款110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已被判处刑罚)给予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对6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华融公司违规收购个人贷款、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等8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040万元,并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银保监会特别指出,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银保监会前期对华融公司部分商业化业务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赖小民严重违法违纪案涉及的相关事实由有关机关另案处理。

结合近期密集公布的罚单情况看,银行被罚的“重灾区”主要来自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信贷业务、理财业务、房地产金融业务、不良资产处置等多方面。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从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到公布处罚结果往往需要一年多的时间,且现场检查的业务范围多是针对2017年以前金融机构开展的业务,监管公布的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并不代表这些受罚机构目前所开展的业务不合规。

总的来看,此次行政处罚延续了严监管的态势。近3年来,银保监会加大对银行业保险业违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仅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罚没的金额就超过了之前10年的总和。

银保监会表示,在上述行政处罚案件中,银保监会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问责的高压态势,针对房地产融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金融风险重点领域精准发力,督促相关机构完善公司治理、补齐内控短板、填补合规漏洞。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继续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乱象反弹回潮,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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