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政府将要上台了。从种种迹象判断,可以把新政府将要做的事情理解为两个方面,一是反腐败、打击资产泡沫、强化法治等。这类工作的性质在于回归和重建人类社会数千年来所通行的良知、正义与公平,因此,可以给它起个名字,叫“正本清源”。另一方面的工作,当然就是改革攻坚。总之,国家与社会要有大变化;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官民之间所达成的新契约,也是广大人民的新期待。
然而,面对这样的形势,另一种声音也响起来了。他们说,要慢点儿来;腐败情有可原,积重难返,不要急于治理;泡沫也要继续维持,否则国家要大乱,发展的势头就会终止。这是腐败势力所发出的政治恐吓,但是听来却似乎有理,于是有人开始去附和它。他们以自有的一贯逻辑,建议政府特赦腐败分子,以此来换取他们的政治支持。
这种逻辑的荒谬非止一端,笔者在此只是举出其中几点。一、历史上业已发生的腐败罪行,现在只有急究还是缓究的问题。倘若未曾发案,或者来不及追究,以致超过了诉讼时限,相当于已经赦免。主动投案自首,检举他人,都会获得宽大处理,并且从来如此。所以,宽恕的精神已经包含在法律体系之内。二、诸如赦免与赎买等情事,要有道义上的正当理由。例如,数年前所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东要向流通股东购买流通权,原因在于,非流通股是事先约定不可流通的,现在要流通,涉及规则的改变。可是,古往今来,哪里有允许贪污腐败的法律呢?所以,腐败分子都是知法犯法。我们的社会,就业是自由的,要想赚钱可以辞职下海,尽情地在市场中游泳。腐败分子却不这样,他们占据官位,一面拿着俸禄,耍着威风,吃香喝辣,一面敲诈勒索,祸乱纲常,却不用承受市场中人的辛劳和风险;这样的人,如果可以赦免,请问还有什么不能赦免的呢?!三、即使实施了赦免,政府是否便能够得到想要的东西呢?得到赦免的人怎样才能“体会到”该如何报答政府呢?这是一个纸面协议吗?如何监督和执行呢?难道他今后真的就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吗?如果真有这样的奇事,还是直接废除刑法,关闭监狱,岂不就万事大吉了?四、再退一步,即使因此换得了改革的过关,改革后的世界是否从此也就不再有贪污腐败了呢?怕的是,这样的赦免需要每过十年、二十年便再来一次;腐败尚未消除,国家的法治已经先行寿终正寝了。
笔者之所以比较详细地陈说此中的利害,是因为“赦免贪官说”几近毒言邪说,而它近来流传甚广,危害甚巨。类似的想法是潜藏在过去几十年改革开放实践中的某种错误思潮的一种典型反映,这种思潮就是:不讲原则,不讲规则,不讲公平正义,轻视法治与社会建设,只要某种特定的结果。这种极端的实用主义和机会主义已经导致国家社会陷入今天的种种严重问题之中。可悲的是,有些人不吸取教训,不检讨自身,不谋划改革方法的转型,竟然还要以毒攻毒,用引起问题的原因来医治问题本身!
扩而大之,这种思潮也是指在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用单纯的、简单化的、只顾眼前、不计后果的妥协方法来谋求“进步”:物价不能一下子放开,就搞个双轨制;开设股票市场有阻力,就提出了国家股、法人股,外加上发行审批制;刺破房地产泡沫有危险,于是就尽量地维持泡沫。改革者和当政者领了功劳,却把无穷的问题留在了未来。如今,一提到重启改革,拿出来的仍然是老思路、老办法。一些人在内心深处并不尊重国家法度;只要自己觉得有急事要办,就马上想到法外开恩。特权分子固然如此,而改革者向来也有这个癖好。
以笔者之见,许多事项并不涉及“改革”这个议题;大量的国家事务,只是在坚守人类社会有史以来的基本准则和良知,其核心之一就是法治。我们首先不要以“改革”的名义或以其他理由把这些宝贵的遗产破坏掉,而是应当恢复它,并以现代的手段来加强它。这里不需要唱“改革”的高调;调门唱高了,反而容易混淆是非,增加阻力。其次,某些新措施的推出,的确涉及经济与社会的稳定,这是一个挑战。迎接这个挑战的方法,不是把该办的事情简单地“减半实行”。新的改革,由于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定要争取一步到位,争取搞得比较彻底;同时,可考虑另行配备得当的发展政策,用发展的效应来对冲改革可能引起的震荡,从而做到改革与发展两不误。应当尽可能用这样的方式来回击腐败分子的恐吓。
需要注意到,各项改革举措的长短期效应各不相同,应当分门别类,予以灵活处理。例如,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推出,可能会冲击二级市场。可是,这样的举措撤除了资本流动的障碍,可以有力地促进经济繁荣,所以它越早实行越好。同时,由于它涉及规则的改变,应当考虑以适当的方式补偿二级市场的股民。对此应予积极研究,而不是当股市跌下来以后,马上推迟改革,然后再搞一回救市运动。又如,鉴于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可能引起经济衰退与银行呆坏账问题;在此情况下,应当主要依靠扩大供应,用房屋数量的增加来带动相关行业的繁荣,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而不是简单地维持房价,让市场在犹疑不定中逐渐萎缩下去。我国有面积多达数亿亩的农村住宅处于闲置与半闲置的状态中,其面积数倍于城市总面积。这些优质的国土既未用来种地,又未在解决国民居住方面充分发挥作用。个中的原因,就在于思想不通,人事不谐。有些人忧虑得实在太多了。笔者认为,应当考虑立即将全部农村住宅一次性推向市场,允许抵押贷款、改建和重建,允许所有人自由交易和迁徙。这样一来,城市的房价回落了,银行呆坏账可能会有所增加,可是,质地优良的贷款同样会快速增长,金融体系、国民经济以及国家社会因此都将会在创伤的愈合中迎来光明的未来。
一旦恰当的发展举措与正本清源和改革事业配合,政府就会获得巨大支持,就会在与腐败分子和犯罪分子的斗争中取得决定性的优势,人民就有很大的把握取胜。腐败分子贪财是一回事,可是,要是再拿手中的权力来设桩布线,扰乱国务,阻挠改革,残害忠良,这就是严重的罪行,人民政府就要把有限的执法力量,优先用来打击这种邪恶势力。
我国社会如今面临着两种前途,一种是平庸的前途,即继续重复人类历史上的种种老故事,该犯的错误、该经受的动荡一样都不会少。另一种是不平凡的前景,即作为一个后发国家,通过总结其他国家发展中的成败得失,顺利地完成社会转型,开辟一个伟大国家的远大未来。这需要高超的智慧、非常的胆略和雄奇的想象,而关键在于,社会的菁英人士具有怎样的思想意识,以及领导人抱持什么样的政治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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