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不动产家族信托的想象空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黄斌 2015-02-05 05: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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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北京银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聂俊峰:

本土不动产家族信托的想象空间

见习记者 黄斌 北京报道

得益于过去几十年中国经济高速的增长,实体创富及房地产暴涨带来的财富效应,中国出现了一批以商贸企业家和房产投资者为代表的超高净值人群。随着第一代企业家逐渐退居幕后,及房地产市场“新常态”,财富传承已成为这类高净值人群近来最为关心的主题之一。

2013年,北京银行与北京信托合作推出了家族信托服务并落地其首单私人银行家族信托业务,信托财产的起步门槛为3000万元。之后,双方又为高净值人群设立了以国内房产管理为主题的家族信托,成为这一领域的尝鲜者之一。

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北京银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聂俊峰说,北京银行私人银行客户对家族信托的需求正在上升,未来潜力巨大。

而具体到房产主题的家族信托,聂俊峰表示,除了企业家等超高净值人群,“还有一批因房地产市场爆发性增长而积累了大量房产的高净值人士,同样面临财富传承时的子女姻缘风险。”尽管在目前的制度下,将房地产过户至信托产生的税费无法避免,且未来信托持有房产需要继续缴纳一定税费,但“以不动产作为委托财产的家族信托在人情多变、利益诉求多元化,姻缘与血缘风险显性化的当今社会依然具有很现实的需求基础。”

单一信托持有房产的路径

《21世纪》:北京银行何时启动私人银行业务?你们是如何定位的?

聂俊峰:2011年北京银行正式启动私人银行业务之前,曾与战略合作伙伴荷兰ING共同聘请了波士顿咨询公司(BCG)对私人银行业务的定位进行了系统的调研论证——最终选择了一个比较符合自身中小银行客群定位的模式——“大零售模式、大财富管理”。

目前我们的私人银行业务是三级财富管理服务体系——大众理财、贵宾理财、私人银行的有机组成部门。我们已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天津、济南设立了7家私人银行中心。

《21世纪》:你们的私人银行业务重点开拓的是哪一类客户?最着力打造的业务是什么?

聂俊峰:在业务开展模式上,我们重点开拓并服务中小企业主客户群体,针对中小企业主的闲置资金管理、投融资综合服务需求构建跨条线、跨业务联动的从私人到法人无边界服务。私人和法人在客户的财富保值、增值和传承过程中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私人银行服务必须游刃有余地施展于两方面,横跨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

单纯产品销售不是真正的私人银行。我想在不远的将来,家族信托、全权委托资产管理服务、家族办公室和私人董事会等真正立足“从摇篮到坟墓、从私人到法人”的服务,会引导私人银行业务走向成熟。

我们与北京国际信托在2013年初经研究论证推出了家族信托服务,这也是我们未来会倾力加大投入的业务。

两年来我们发现,客户对家族信托的需求在迅猛增长,一方面,“普通”富裕家庭在财富或积蓄传承时,需要通过“单一资金”或嵌套寿险的家族信托来规避子女婚姻和血缘风险;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家们“二代”能否接班、股权与管理权如何传承接续也是一大问题,可通过资金加股权家族信托的方式,局部解决企业家客户的需求。

《21世纪》:你们此前推出了以房产为主题的家族信托,这在国内并不多见。房产主题家族信托,有哪些功能?如何突破目前的政策限制?

聂俊峰:我们与北京信托2014年开始推出房产管理主题的家族信托服务。在国内目前信托登记制度尚有不足的大环境下,家族信托以资金作为财产形式设立方能确立法律效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家族信托只能成为“闲钱理财”信托。对超高净值客户来说,他们的主流财富形式是实业投资的股权及不动产。

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来说,客户在房产管理方面的需求可以分为两部分。

一是新增可售商品房,有些私人银行客户可能想投资或自住稀缺位置、不可复制的房源。北京信托可通过家族信托的方式为其锁定房源。比如针对尚未达到可出售状态的稀缺房产,可由客户设立单一信托,委托信托公司与开发商签署合作建房等政策或法规许可的类似协议。在合作的房地产开发商取得预售或办理竣工验收后,私人银行客户再来行使“委托人选择权”:一是继续由信托受托人办理网签过户手续,二是委托人本人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第二类需求则来自客户的存量商品房。从我们接触的客户来看,如果是欲交付信托的财产是住宅,他们的主要目的是规避子女婚姻的风险;如果是商铺及办公物业,主要考虑是在公司和个人之间设置明确的财产隔离防火墙。存量房产需按照各地的规定缴纳房产过户税费和房产持有税。以北京为例,房产持有税是按公司持有房产的标准每年缴纳对应价值的0.84%。当然这一切基于相关的流程,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不同地方政府的相应规定。

《21世纪》:装入房地产资产的家族信托,和一般以金融资产为信托财产的家族信托,在委托、受托和管理流程上有什么区别?

聂俊峰:房产主题家族信托的流程与一般的家族信托的流程差别不大。先以资金设立单一信托,之后由信托公司担任信托财产受托人,最后信托的受益人是委托人意向的继承人等家族成员。

用单一信托持有房产,也许未来还存在着交易的便利。我个人认为,随着信托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委付信托的房产在将来进行权益转让时,有望可以不再进行产权的过户,而只是信托受益权的转让过户。同时,家族信托的受益人还可以考虑将信托受益权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质押融资——这都是可以预见的未来需求。

美国经济学家司考特曾经说过:“信托制度的应用可以和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境内境外、离岸在岸投资联动的加强,我相信本土家族信托将来的应用还可有更广阔的空间。

下一步:家族信托普惠下沉

《21世纪》:目前股权方面的家族信托案例较少,家族信托在股权分配等方面可以有什么作为?

聂俊峰:目前境内公司上市根据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在IPO发审前的公司股权若由信托持有可能是要遭遇“穿透”或清理,没法起到信托制度对创业者“防分家、防篡位”的原有目的。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信托制度或家族信托对股权管理便没有作为。信托制度的最大作用是实现财产所有权、管理权和受益权的“三权分离”。如果“三权分离”与民营公司的股权背后的名义所有权、受益权、表决投票权等权利相组合,还是可为家族企业的股权继承管理、企业高管和员工股权激励、虚拟股权等公司治理和员工激励发挥很大的作用。

另外,我们也在研究,能否通过“信托+SPV”的模式,也就是资金信托控股SPV,SPV再持有公司股权。当然目前也只是在探讨论证阶段,SPV究竟是用券商资管计划还是有限合伙公司,或是其他主体,还将取决于法规环境和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我相信很快就有这样的案例会在市场中出现。

《21世纪》:过去几年,国内私人银行业增长较快,你怎么看待我国私人银行业未来的发展?

聂俊峰:我认为国内私人银行客户规模和管理资产的增速会逐步放缓,而且高净值人群的品牌忠诚度会逐步提升。

经济新常态背景下,造富或“暴富”运动已不再。未来私人银行客户主要的新增来源会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继续活跃在商业领域、由创富的第一代和继承的二代为主体的高净值人群;二是新的商业模式和业态下产生的新型高净值人群,比如互联网业态的创业者们;三是实体商贸企业的退出者们和由“食利者”发展而来的专业投资者。

对行业服务的发展,我的大概判断是:现在私人银行整个行业在同时进行三个方面的升级跨越。

第一方面是从卖产品向卖咨询服务转型。第二方面是从客户闲置的资金向投融资一体化转型,从2005年“中国银行理财元年”到现在十年,基本上银行财富管理服务的仅仅是针对积累型客户的闲置资金,客户真正的投融资需求,以及他们的家族与家业,私人银行着力不多。如今家族信托算是实现客户服务从本人向家族、企业延伸的一把钥匙。第三方面,是从简单的销售认购关系向多层次委托代理关系特别是全权委托资产管理服务、家族办公室转型。所以未来的全权委托可能不只是全权委托资产管理账户上的服务,更重要的是他个人资产及其家庭事务、家族委员会的召集管理等。

现在国内私人银行在这三个方面的转型和升级都在同步进行,但基本上主流的客户服务人员,都还处在第一方面从“卖药材”向“出药方”的转型中。

《21世纪》:那么,北京银行私人银行业务未来的战略重点是什么?

聂俊峰:未来我们还是希望以家族信托咨询顾问服务作为特色,并将家族信托的业务普惠下沉。

目前,北京银行与北京信托合作开展的家族信托服务的起步门槛是3000万起,其他的同业可能是5000万起。这个准入门槛还是比较高,也未能兼顾相当广泛的、主要财产依然在实体经济中经营运转的中小企业主——他们本身在私人与法人财产隔离、姻缘和血缘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着巨大的需求。

另一方面我也看到目前有一些不太合规的个人和机构在以所谓“民事信托”的名义开展家族信托业务,门槛可能只在一两百万,他们想当然认为开展家族信托服务不需要任何金融机构的牌照。这种状况会对整个市场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

所以我们想与信托受托机构积极研究,设法形成批量化模式、把家族信托的受托门槛降下来去满足更广大客户的需求。目前我们较为清晰地感受到,在即将到来的老龄化时代,家族信托和终身寿险将会是财富管理中最为重要的“在岸”金融工具。(编辑 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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