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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瞄准电力需求侧管理 电能服务商率先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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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推进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不仅要改变供电和输配电市场秩序,还要通过电力需求侧管理改变用户用电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概而言之,电力用户粗放的耗电方式将受到管制,节能改造行为还可以获得财政补贴。

作为电改的第二个配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北京、河北、江苏、广东、上海作为试点区域,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广节能服务。

近日,中电联专门组织召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下的需求侧管理主题研讨会。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官员,科研院所、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能服务机构及金融机构代表悉数出席。

电力需求侧管理新任务

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新电改重点部署的任务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积极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培育电能服务、实施需求响应等,促进供需平衡和节能减排。

早在2010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财政部等6部委就印发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12年7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电力需求侧管理综合试点城市按效果给予适当奖励。

国家发改委认为,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利于削减或转移高峰用电负荷,有利于提升电力应急保障能力,有利于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推动智能电网的应用和发展,提升用能管理、企业管理乃至社会管理水平。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解释称,电力需求侧管理通过采用有效的措施,引导电力用户科学用电、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电力需求侧管理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包括能效管理、负荷管理和有序用电等。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上述通知中要求,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鼓励用户实现用电在线监测并接入国家平台,引导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用户加快实现在线监测并接入国家平台。对于接入国家平台并主动参与需求响应的用户,原则上不再采取拉闸限电措施。

曾鸣建议,在试点推进过程中,政府部门要赋予试点地区在政策制定方面较大的自主权,强化机制创新;电网企业要大力支持需求侧管理工作,不能只是收取过网费这么简单。

为吸引用户主动减少高峰用电负荷并自愿参与需求响应,国家发改委提出试点地区可以制定、完善尖峰电价或季节电价,具体方案请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等共同研究确定。

按照《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能效电厂类项目、推广移峰填谷技术类项目、开展电力需求响应类项目、电能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等还可以获得财政补贴。具体而言,工业锅炉的节电改造、用电蓄冷供冷项目、照明与控制系统的升级均在奖励之列。

电能服务业率先受益

电能服务业作为一种新生业态,在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中将获得发展契机。国家发改委鼓励、支持发展电能服务业,吸引全国乃至全球的优秀电能服务企业参与试点工作。

一家电能服务机构负责人表示,本轮电力体制改革,对于电能服务商来说,是把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源管理融合起来,把能源消费、管理、运营服务整合起来,成为包括电、热、气、油等广义的能源服务商。

他认为,能源服务商不仅能够通过节约电费综合方案、售电零售服务等降低用户用电成本,还要保障用户用电安全,通过节电改造服务等技术手段提升用户用电效率。

未来,能源服务公司产业将由能效改造项目、信息化用能管理服务,向售电与能源供应、增量配网规划与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规划与投资建设、电能质量与用电安全拓展,通过能源互联网形成区域能源智能协调控制系统为用户服务。

此外,电力需求侧管理需要信息技术支持,以智能电网为主业的企业也将获得发展机会。国海证券研究认为,他们依靠自身技术优势,为售电侧提供技术支持,实现售电侧的控制保护、调度、运维、检修、故障处理服务,还可通过一、二次设备推进能源互联网,实现电能的实时在线监测,实时跟踪发电、用电,跟踪企业、居民用电情况,提供节能服务。

业内人士认为,电力需求侧管理将逐步兼顾节能服务,用户能源托管、能效托管、环保托管等将成为新的盈利模式,而发展分布式能源将成为能效托管的重要技术手段,分布式能源等能效托管的发展也将促进能源互联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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