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淡马锡模式应学其精髓
本报评论员 刘波
近期关于国企改革的消息频频传出,一个重要的迹象是,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将成为一个借鉴模板,政府可能直接授权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委角色也将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过渡。
其实,淡马锡模式很早就进入了学界和决策者的视野。然而,淡马锡模式固然很成功,非常符合新加坡的国情,但也不是可以轻易移植的。1974年,新加坡决定由财政部组建一个专门负责各类国有资本运营和管理的公司,淡马锡公司因而成立,并成为新加坡最大的国有投资控股公司。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淡马锡已成为一个巨大的企业联合体,控制着新加坡国民经济的命脉。从历史发展可以看到,淡马锡模式是在新加坡的开放型、市场化经济的大环境中形成的,这与中国的情况有着显著的不同。
虽然淡马锡在新加坡经济中的地位极为重要,是新加坡政府实现国家战略的重要工具,但在政企分开这个方面,淡马锡却执行得非常严格。作为淡马锡的出资者,新加坡财政部拥有人事决定权,审阅每年的财务报告,并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尤其是涉及国有资产并购的时候,但是并不干涉淡马锡的日常运营情况,这方面完全由职业经理人来操作。宏观上的管与微观上的放结合起来,确保了淡马锡的成功运营。
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方面,淡马锡的董事会、监事会与企业经营层完全分离,而且独立董事占董事会的多数,以保证决策的独立性,这种制衡性强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使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角色清晰化,既避免了所有者对日常经营的不当介入,也为应对“委托-代理”问题准备了条件,在对管理人进行激励的同时,对其行为进行约束。这样的现代企业制度也是中国应该学习的。
虽然淡马锡在法律上是独立的企业,但它却是承载大量公共职能甚至国家使命的企业,然而新加坡政府对淡马锡做到了完全的放管结合,以出资人的角色确保其为国家战略服务,但又不把它变成政府的附属物。淡马锡在投资运营中不享受任何的优待或者保护,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市场上,都与其他性质的企业平等竞争。而且,政府鼓励淡马锡保持创新和冒险意识,在市场上主动出击,而绝不因其地位特殊而培养起对政府的依赖性。对于更适合私营企业占主体的领域,新加坡政府实行国企的退出策略,确保私营经济的广阔空间,不与民争利。
淡马锡虽然形成了一种独特而成功的模式,但这种模式深深植根于新加坡具体的语境之中,不是可以轻易复制的。相比而言,中国的国有资产规模极为庞大,中央与地方层面的国资国企状况千差万别,因而也不可能套用一种模式来改革。淡马锡模式的确有中国可以借鉴之处,尤其是以法律和制度保证国有资产产权所有人的明晰化,做到有效率的放管结合,但具体的操作还是应该探索中国自己的道路。与此同时,整体的市场与法治环境的进步,也是必不可少的前提要素。(编辑 张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