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辖区期货经营机构自律机构——山东辖区期货经营机构自律公约监督执行委员会于昨日设立,山东辖区8家期货经营机构一致通过了《自律公约》,该委员会同时推出期货经营机构居间人管理办法。山东期货业在加强自律、规范运作中迈出了新的步伐。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对期货市场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期货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强化会员自律,山东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组织成立了由协会负责人、各期货会员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山东辖区期货经营机构自律公约监督执行委员会,制定了委员会工作程序。其主要职责是监督《自律公约》的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期货居间人的经纪行为,该委员会还制定了《山东辖区期货经营机构居间人管理办法》。办法要求,居间人应取得期货从业资格,居间人从事居间活动前必须与期货经营机构签订居间合同,并由期货经营机构向委员会备案;期货经营机构须加强对居间人的日常管理;居间人开发工作结束后,其业务活动由期货经营机构进行服务;开户通知单的送达,由期货经营机构直接邮寄或电话通知客户本人取回,不经居间人中转;期货经营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和居间人不得为客户下单。(上海证券报 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