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现金富利基金半年报里出现了230万元的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余额,这再次引出了一个问题------
货币基金能否投资交易所债券?这个似乎本来不成问题的问题,现在突然冒了出来。
在刚刚公布的华安现金富利基金2005年半年报中,其会计报表附注的第四条"本基金流通受限、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中,赫然有了如下的表述:"本基金截至2005年6月30日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30万元,于2005年7月27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这段陈述至少表明了以下意思,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华安现金富利基金在证券交易所有余额为230万元的债券回购,而这类回购要求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一定比例的债券余额。换言之,华安现金富利基金在今年6月30日持有一定比例的交易所债券。
能不能?
翻开所有货币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可以发现,在基金估值方面,都有如下内容:"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一位货币基金经理告诉记者,之所以订出这个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货币基金必须采用摊余成本法对所持证券计价。而在交易所上市的短期债券有连续、活跃的市场成交价格,应采用市价估值。因此,货币基金在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方面有些障碍。于是,自首批货币市场基金诞生以来,几乎所有的货币基金都暂时回避了相关投资。
还有基金经理表示,货币基金投资交易所债券,不仅有契约约束,而且有操作上的困难:"托管行在清算交易所债券方面几乎没有定规,怎么进行计价?如果采用了摊余成本法,又如何进行影子定价,都没有规定。"一位基金经理表示,"其实,我们也很想投资(交易所债券)。交易所的债券收益率相比银行间市场要好一些,但是,托管行这一关就很难通过了。"
该不该?
那么货币基金该不该投资交易所债券呢?投资交易所债券对货币基金的投资构成额外的风险了吗?
这一点上,华安现金富利的基金经理项廷锋有不同观点。他认为,在货币基金投资交易所债券方面,有关法规并没有明文禁止的条款。即使在今年4月公布的《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也没有禁止投资交易所债券的表述。因此,货币基金投资交易所债券应该没有法律障碍。
他表示,此次持有的交易所债券,来自于今年上半年一次跨市场国债品种的招标。华安现金富利基金同时中标其银行间市场、交易所两处托管的国债。从投资上讲,华安现金富利持有的交易所债券和其持有的银行间市场的品种并无差别。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交易所国债和银行间市场的国债并无本质区别。很多国债可以同时在两个市场上市,而且互相可以转托管。仅仅因为估值方面的障碍,而将所有货币基金都排除在交易所债券市场之外,似乎并不合理。有关方面应该尽早协调,明确货币基金投资交易所债券的相关规定,为货币基金早开方便之门。
当然,对于货币基金来说,在尽力为持有人谋取回报的同时,尊重契约、合规守度也是投资必须遵循的准则之一。
(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