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将修改对冲基金监管条例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郭蕾 2005-09-27 0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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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郭 蕾)香港证监会昨日发表检讨《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从而设法规范香港对冲基金的发展。  香港证监会共接获11份由市场从业员及专业团体就“守则”提交的意见书。一般而言,响应......
本报讯 (记者 郭 蕾)香港证监会昨日发表检讨《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从而设法规范香港对冲基金的发展。
  香港证监会共接获11份由市场从业员及专业团体就“守则”提交的意见书。一般而言,响应者都支持咨询文件的三项主要建议:在评估管理公司时采用全盘考虑的方法; 透过在销售文件内额外披露来增加其运作的透明度;加入额外的注释,以综合香港证监会现时在实施《对冲基金指引》时的监管作业方式。在考虑过对咨询文件的响应、近期的国际监管规例发展,以及确保投资者得到保障的需要后,香港证监会决定:将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单一对冲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门槛维持于50000美元;不会放宽对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对冲基金将资产抵押予主要经纪的抵押水平所施加的现有限制。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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