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周边市场 - 正文

央行首次批准外资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于扬 2005-10-10 08:18:5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本报讯(记者 于 扬)中国人民银行近日批准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这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是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
本报讯(记者 于 扬)中国人民银行近日批准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这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是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目前,两家机构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引入国际开发机构这一全新的发行主体,就是要继续深化债券市场发展,并在此过程中吸收先进的国际金融运作经验,如制度规范、支付清算、监管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促进我国债券市场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据了解,由于目前还没有法律、法规对国际开发机构的发债行为做出规范,经协商,国际开发机构发行债券比照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审批项目办理。同时,还会要求两家机构披露中外会计准则的差异。
(证券时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