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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原则同意香港扩大人民币业务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卫容之 2005-10-13 08: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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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原则同意香港扩大人民币业务 本报记者 卫容之 发自上...
中央政府已原则同意香港银行继续扩大人民币业务,这是香港特首曾荫权在周三宣读施政报告时透露出的信息。
  曾荫权表示:“根据特区政府的建议,中央政府已原则同意继续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包括提高每人每次可兑换人民币的限额、取消香港银行发行人民币卡的授信限额、放宽香港居民人民币汇款限额、扩大香港可接受人民币支付指定商户的行业范围、允许香港指定商户开设人民币现钞存款账户,并可将该账户的存款单向兑换成港币等。”
  另外,曾荫权还表示,中央政府原则同意在香港拓展人民币新业务,即允许香港居民按一定限额签发人民币支票(仅限于香港居民在广东省的消费性指出)。他说,中央政府很快就会就这些业务作出决定并正式公布。
  “估计香港方面希望能在人民币业务方面进一步有所作为。因为香港是一个境外金融中心,主要做美元业务,如果人民币业务最终不是在这儿作中心的话,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是不能得到保证的。”谢国忠说。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亚洲区首席经济学家陶冬对香港成为人民币业务中心之前景持谨慎态度,他认为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尚需假以时日。中央政府虽希望维持香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特殊地位,因此在政策上会继续向香港倾斜。但“在热钱仍觊觎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这个步伐能走多远,我表示怀疑。”“如果人民币业务的开放步伐过大,显然会对内地的银行造成新的冲击。中央一方面要考虑香港发展,但也要考虑内地银行的竞争力,最终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
  从2004年2月开始,香港地区的银行获准进行储蓄、兑换、汇款和人民币卡业务等四种个人人民币业务,迄今为止香港的人民币储蓄额已达到220亿元,而有关人民币的清算都由中国银行(香港)执行,其在吸收各家银行业务存款后存入央行在深圳的中心支行,并代后者支付利息。(国际金融报 卫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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