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通知 期货公司内控机制将加强
为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期货公司的规范发展,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文见A2 版)。
《通知》指出,期货公司应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科学明确地划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完善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期货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应责权分明、相互制衡。期货公司应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岗位操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业务要重点监控和稽核。
《通知》还指出,期货公司因股东未履行诚信义务而存在重大风险或风险隐患的,期货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的要求调整股权结构,调整后任何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持股比例应低于50%,必要时应更换未履行诚信义务的股东。
《通知》最后指出,在本《通知》发布后,各期货公司应该在一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上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计划,包括修改公司章程、调整高管人员、健全和落实有关制度的方案和时间表。期货公司完成上述工作后应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