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雨 田)香港证监会昨日刊发10月号的《证监会执法月报》,阐述了证监会在2005年9月份采取的执法行动,以及探讨这些近期发生的个案所凸显的违规事宜。
在9月份,香港证监会成功检控七名向证监会提供具误导性的资料、进行未获邀约的造访及无牌而从事受规管活动的人士。
香港证监会对13名持牌人(包括一名自愿付款的人士)施加纪律处分,原因是他们采用“搭棚”的交易策略来买卖权证;违反防止洗黑钱的规定、《财政资源规则》、《客户款项规则》及《操守准则》;犯有内部监控缺失及进行非法卖空活动。
由2005年4月1日至9月底为止,香港证监会成功检控33名人士或商号,另有三名人士或商号获证监会不提出证据起诉。同期,香港证监会对43名违反不同监管规定的持牌人采取行动,其中三宗个案以自愿付款和解处理而无须施加任何法定制裁。另外四名持牌人与香港证监会达成自愿付款和解并同时受到法定制裁。
(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