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报道
中国证监会期货部主任杨迈军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体现了中央在我国金融发展方面的战略意图,为我国金融市场下一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将为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提速。
杨迈军表示,当前,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发展形势良好。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加快商品期货发展,重点是要加快产品创新,完善品种体系,积极推出钢材、白糖等期货品种交易,推进商品期货期权开发,做好石油期货的研究准备工作,不断完善农产品、金属和能源期货品种体系。同时,要适时稳步发展金融期货市场。在十一五规划提出积极发展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和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的形势下,发展金融期货,对提高我国金融体系的效率及其避险能力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他表示,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曾经尝试开展过国债期货交易,但由于当时现货条件不成熟,监管主体不明确,交易所之间恶性竞争,公司内控机制缺乏以及法规不健全等原因,试点没有成功,直接影响了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十年来,我国经济金融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第一,我国金融资本领域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随着股权分置改革、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制度改革的有序推进,各种金融资产价格自由波动更为频繁,市场参与者需要相应的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工具,从而为开发金融期货创造了条件。第二,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经过几年的规范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保护投资者利益、化解风险的各项基础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市场秩序总体规范,市场风险处于可测可控状态。去年推出的棉花、燃料油和玉米等大宗商品期货品种运行平稳,为发展金融期货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第三,几年来中国证监会组织交易所和有关方面,对开发金融期货进行了系统论证,并进行了大量的制度建设和技术准备工作。
《建议》中明确提出“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强化资本充足率约束,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杨迈军认为,金融衍生品市场是一个立体的多层次的市场体系。除现货交易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形态大概可分为股指类、利率类和汇率类三大领域,交易方式可以分为场外交易(如远期与互换)以及场内衍生品(如期货与期权)等。
杨迈军说,期货市场作为一个完整的市场,无论是商品期货还是金融期货,无论是股指期货还是利率期货或汇率期货,在市场培育、交易机制、结算方式和风险控制方面都是类似的。集中统一监管有利于市场的总体规划,有利于维护市场三公原则和市场平稳运行,有利于市场的开发和产品的持续创新。美国是世界公认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心,成交量一直居世界第一,市场份额占全球的40%左右,欧洲国家近年通过不断的整合,市场份额从2002年的28%上升到今年上半年的35%,而日本等分行业监管的市场发展相对要慢。20世纪90年代,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初期实行的就是分行业管理的模式,实践证明这种体制只能导致各自为阵,盲目发展,或是协调成本高昂发展缓慢。因此,对场内金融期货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应是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正确选择。
(中国证券报 记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