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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转债发布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媒体 作者:海惠 2005-10-21 04: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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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海 惠)民生银行发布提示公告称,“民生转债”将于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公司可转债复牌3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即10月26日至10月28日三个交易日期间可进行交易,10月31日起停止交易。......
本报讯(记者 海 惠)民生银行发布提示公告称,“民生转债”将于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公司可转债复牌3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即10月26日至10月28日三个交易日期间可进行交易,10月31日起停止交易。另外,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份每10股转增1.55股,民生转债转股价格自2005年10月26日起相应由原来的每股4.64元调整为每股4.02元。
  华西村发布提示公告称,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之前转股,有权获得非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否则不能获得对价。当未转换的华西转债数量少于3,000万元时,将停止华西转债的交易。
  首钢股份发布提示公告称,可转债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10月28日(含当日)之前转股而持有的股份,在公司股改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后,可以享受非流通股股东首钢总公司支付的对价。在股权登记日之后转股而持有的股份不能获得对价。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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