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周边市场 - 正文

股指期货短期内不会推出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璐 2005-11-25 07:16:5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指期货短期内不会推出 2005-11-25 01:51 ------------...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周勤业昨日在接受新华网"新华访谈"采访时称,股指期货在明年1月1日新的《证券法》实行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不会推出。

周勤业指出,股指期货原先是有法律障碍的,因为在修订前的《证券法》里讲的都是现货交易。而10月28日,人大通过的《证券法》修改方案对此作出了修改。新《证券法》明年1月1日开始实行,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之后,股指期货在法律上将没有障碍,但这并不意味着股指期货马上就会推出。

周勤业解释称,股指期货推出的一个前提条件是成熟的指数,大部分交易所的股指期货都是成份股指数,而不是综合指数。以目前两地交易所的成份股指数来看,比如上证所的上证50指数是从2004年1月1日推出的,到今年年底也只运行了两年。而今后会有更多的企业上市,该指数的成份股也会进行调整,仅这两年上证50指数就在不断更新它的成份股。所以,根据推出股指期货要有一个成熟的成份股指数这一条件,首先要使两个交易所统一的成份股指数在相对稳定成熟以后,才可能推出指数期货。可见,最起码在明年1月1日新的《证券法》实行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股指期货不会推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