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昨日,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披露,中行在近日向全辖发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银行反洗钱工作的若干要求》的通知,要求全辖加强定期检查,加大稽核力度,增加稽核频率,并将反洗钱工作作为常规稽核项目。
"做好反洗钱工作既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需要,也是保持银行自身稳健经营的客观要求。"王兆文指出。
通知要求,中行全行所有机构认真履行反洗钱的法定义务,密切关注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高风险业务及高风险客户。
据悉,目前国内关于反洗钱方面的主要法规就是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1月颁布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具体包括《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央行在去年7月首次发布的《反洗钱报告》中指出,"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颁布,首次明确了反洗钱行政管理制度,建立了以银行业为核心、全面的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制度。200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又发布《关于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
中行通知强调,全行所有机构对涉嫌洗钱、恐怖融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等的机构和个人不得提供任何金融服务,并应致力于完善反洗钱体系,防止被利用从事上述违法活动。在受理业务过程中要认真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新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也加大反洗钱监管和处罚力度,对金融机构及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