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蕾)日前,香港证监会成功检控李承惠,指其蓄意就亿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营造交易活跃的虚假或属误导性表象,违反《证券条例》第135及139条的规定。
香港证监会的调查发现,李在2003年2月14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与另一人采取一致行动,控制在八家经纪行开立的14个帐户,及互相买卖亿胜生物科技股份,意图推高亿胜生物科技股份的成交额及股价。该等交易占亿胜生物科技股份在该期间的市场成交额的70%以上。他们冒进的交易使亿胜生物科技股份的股价暴涨120%,由0.10元上升至0.22 元以上,及使其每日成交额跃升超过十倍,由约100万股增至超过1200万股。他们透过有关的操纵活动赚取了约360万元的利润。
李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向林伟权裁判官承认一项控罪。李被判处监禁七个月及被命令须向香港证监会缴付调查费10054元。
(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