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外电评论 - 正文

毛玉萍被判入狱三年半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小今 2006-01-17 04:36: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串谋造市及妨碍司法公正罪成立毛玉萍被判入狱三年半  本报讯 昨日下午,前上海地产总经理毛玉萍造市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判。在听取完代表律师的求情后,法院裁定毛玉萍“串谋造市及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
串谋造市及妨碍司法公正罪成立毛玉萍被判入狱三年半
  本报讯 昨日下午,前上海地产总经理毛玉萍造市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判。在听取完代表律师的求情后,法院裁定毛玉萍“串谋造市及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毛玉萍被判入狱三年半,她的一名私人助理判监三年,涉案的一名律师则判刑两年。
  昨日上午,毛玉萍的律师向法庭呈上多位品格证人的求情信。毛玉萍的代表律师在庭上提交了新世界发展集团主席郑裕彤及星岛新闻集团主席何柱国的求情信,称毛玉萍热心公益事业。代表律师求情时还表示,毛玉萍教育程度不高,对香港法律不熟悉,她对上海地产公司的运作所知不多,不是案件的主谋,没有实际得益,操控股价的时间也不算长。代表律师同时希望法官能考虑到之前另一宗造市案的判处结果,该案中,两名被告也只是被判入狱16个月及13个月。
  该案的另外两名被告———毛玉萍的助手钟秀玲及执业律师黄培辉当天也由囚车押到高等法院。钟秀玲被裁定串谋做市及三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成,黄培辉也被裁定两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成。而曾借出户口给毛玉萍做市的两名外汇经纪,之前已经承认了向证监会作失实陈述的罪名,已分别被判入狱8个月及半年。
  据悉,该案发于2002年至2003期间,毛玉萍指使她的私人助理开立多个证券户口,制造上海地产股票交投活跃的假象,确保股价在0.58港元水平,以符合向银行借贷22亿港元的条件。 (小今)
(证券时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