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力
短期融资券问世已有大半年时间,短短数月里,短期融资券发行数量突飞猛进,行业分布、企业规模逐渐放宽,企业性质也由前期的国有控股企业扩大到中小民营企业。
截至06年春节前后,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已扩展至包括工农中建四大行在内的13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此外,浙商银行和12家创新类试点证券公司也已获得企业短期融资券承销商资格。
尽管承销市场已经初步打开竞争局面,但目前的承销格局并不能让各方感到满意。短期融资券承销市场仍然是银行独霸一方的局面。在商业银行垄断承销的市场格局下,商业银行的行为缺乏制衡力量。越来越多的机构希望跻身承销商行列,成为以银行唱主角的短期融资券承销队伍的一员。因此,三大因素或将引发下一步短券承销商之争。
首先,承销业务的中间业务手续费可观。一般来说,一只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能获得的承销费率大约为融资额的4‰,承销团成员能获得的分销费率大约为融资额的1.5‰(分销费用的具体额度还要取决于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的谈判)。对于承销商而言,此项收入不菲,光大银行就是最好的例子。该行提供的05年有关数据显示:承销短期融资券已经给该行带来了直接和间接利润过亿元。
除了承销费用以外,增强短期融资券一级市场的认购力度、获取一、二级市场利差所产生的无风险收益是吸引众多机构争取承销资格的更重要原因。在债市暴涨的 2005年9、10月份,一、二级市场的利差最多曾达到110个基点。以一年期融资券为例,参与承销以发行价格拿到融资券,到市场上转手就可以净赚1.1元,机构拿到承销额度就等于抱上一个聚宝盆。尽管随着短券市场的扩容目前市场已经出现分化,一、二级市场利差没有了先前的惊人落差,但是资质不同的短期融资券风景各异,信用级别高、发行规模大、资质好的短期融资券仍然是炙手可热的抢手货,绝大多数承销银行对此类券也多采取惜售策略,供需缺口很大。是否参与了短期融资券的承销,对于机构而言,在认购力度上就有天壤之别。
此外,承销短期融资券的项目周期较短,往往几个月就可以拿到承销收入。而且短期融资券可以滚动发行、发行手续简便,不像企业债等投行项目周期那么长。光大银行在2005年担当了17只(25期)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从5月份到年底9个多月的时间里,完成了367亿融资券的主承销发行。周期之短,频率之高,可见一斑。
可以预见,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行列,2006年的短期融资券市场更加红火,一场承销争夺战也将紧锣密鼓地拉开序幕。
(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