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昨日表示,香港证监会已批准该所就H股指数期权推出三个远期合约月份以及就恒生指数期权新增三个远期合约月份的建议。六个远期合约月份将于今年3月31日正式露面。
港交所获批建议的内容包括:就H股指数期权推出三个以半年周期为基础的远期合约月份,到期时间最长达2.5年;在现有的两个远期恒指期权合约月份以外新增三个半年周期的远期合约月份,到期时间最长达3.5年;远期恒指期权及H股指数期权的行使价,将涵盖平价行使价及较平价行使价高20%或低20%的水平,取代现时远期恒指期权加减5%的做法;恒指期权及H股指数期权的新远期合约月份将采用远期恒指期权现行的行使间距。
港交所介绍,推出此项计划,旨在回应机构投资者及投资银行多次表示对较远期的指数期权有兴趣,以配合场外市场的指数期权交易。远期期权为专业投资者及其他投资者提供场内交易工具,用以在香港及内地相关股票市场持有长期仓盘并管理当中的长线市场风险。此外,由结算所作为中央对手的场内远期期权也有助于投资者更有效管理对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