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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布回购定盘利率 利率衍生品定价有"标尺"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秦宏 2006-03-10 07: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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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衍生品交易定价有了"标尺"

利率衍生品交易定价有了重要参照体系。自本周三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正式发布回购定盘利率,为银行间市场开展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短期利率期货等利率衍生品交易提供重要的参考利率。

目前发布的回购定盘利率为1天和7天两个期限品种,公布的时间为每日中午11时。昨天公布的1天回购和7天回购定盘利率分别为1.382%和1.441%。

回购定盘利率(Fixing Re-po Rate)是人民银行授权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具有基准性质的市场利率之一,是银行间市场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间回购定盘利率是以银行间市场每天上午9:00-11:00间的回购交易利率为基础,同时借鉴国际经验编制而成的基准性利率指标。

回购定盘利率的发布为目前正在开展的利率衍生品交易洞开方便之门。以利率互换为例,在浮息债与固息债进行互换时,固定利率往往需要以一个一定期限的浮动利率为互换对象,在海外市场上通常是6个月的LIBOR利率。然而,由于国内市场缺乏公允的浮动利率作为互换基准,而使利率互换双方难以达成交易。

"这相当于推出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LIBOR利率",一家银行间市场交易员表示,相比其他回购品种,目前国内银行间市场1天、7天短期回购品种的交易最为活跃,参与方众多,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但是,由于盘中部分非市场化的成交价干扰了其利率的真实性,还不能直接用来作为利率基准。因此,同业拆借中心选择这两个短期品种,剔除其中的非市场因素,作为回购定盘利率,无疑将会具有较强的市场认可度。

据悉,国开行已经在其设计的人民币利率掉期操作方案中,将银行间市场推出回购定盘利率作为其进行利率互换的基础。

在业内人士看来,若要进一步推动利率衍生品的发展,银行间回购定盘利率还需进一步优化。"期限还需要进一步延长。"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定盘利率品种的期限太短,不利于机构对风险和成本的控制,在海外市场上,参考利率的期限至少在6个月以上。因此,银行间回购定盘利率体系还要进行改善,尽早推出更长期限的参考利率。

2004年,同业拆借中心曾经推出一套以7天回购利率为基础的市场基准利率参考指标。其中的B2W已经成为国开行等金融机构浮息债券的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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