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通受益凭证明起转让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黄婷 2006-03-23 0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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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 婷)上证所今日发布通知,中国网通应收款资产支持受益凭证(网通受益凭证)将于3月24日开始通过上证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转让。  据悉,网通受益凭证共包括10期产品,产品简称为“......
本报讯(记者 黄 婷)上证所今日发布通知,中国网通应收款资产支持受益凭证(网通受益凭证)将于3月24日开始通过上证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转让。
  据悉,网通受益凭证共包括10期产品,产品简称为“网通01”至“网通10”,产品代码为“121011”至“121020”,存续期为2个月至4年零8个月,年收益率为2.50%至3.80%。该受益凭证获得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公司AAA的信用等级,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公司提供无条件连带责任担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登记结算服务,由中金公司提供双边报价服务。(通知详见第6版)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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