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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发布新国债回购指引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黄婷 2006-03-28 06: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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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起开始逐步过渡  本报讯(记者 黄婷)为确保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业务顺利推出,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新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指引》和《系统接口指南》,并向各会员单位发出通知,将于4月15日和......
5月8日起开始逐步过渡
  本报讯(记者 黄婷)为确保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业务顺利推出,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新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指引》和《系统接口指南》,并向各会员单位发出通知,将于4月15日和4月22日组织两次全网测试。
  通知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上证所将于2006年5月8日起推出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品种,分别分为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九个品种。明确了所有上市国债都可经入库申报后作为质押券,并将被换算成标准券用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券经出库申报后可以进行现券交易。通知指出,自5月8日起,上证所的交易系统不再接受对证券账户进行回购登记的申报,但接受注销申报。
  为缓解市场冲击,5月8日起实施的新国债回购制度将实行“新老划断”逐步过渡方式。对于原挂牌的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以2006年1月20日收市后各会员融资回购未到期余额为限,各会员仍可以按照原国债回购交易模式在到期日滚动续做,但不得扩大。
  通知还对新质押式回购收费标准作出相应规定,新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指引》和《系统接口指南》今起在上证所网站公布。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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