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周边市场 - 债券 - 正文

上证所将推国债新回购品种 "新老划断"不搞一刀切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王璐 2006-03-28 07:42:5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
上证所5月8日起推出新回购品种;对于原品种,仍可按原交易模式滚动续做.

上证所日前发布《关于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的通知》称,将于5月8日起推出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品种。对于原挂牌的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以1月20日收市后各会员融资回购未到期余额为限,各会员仍可以按照原国债回购交易模式在到期日滚动续做,但不得扩大。

国债回购曾是证券市场投资人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之前市场担心推出新的国债回购交易品种会导致原有品种体系"突然死亡",从而影响证券市场资金供给。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国债回购规模已降至370亿元,且对于原挂牌的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各会员仍可按照原国债回购交易模式在到期日滚动续做,因此启用新的国债回购制度对目前市场资金供给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根据通知,新质押式回购分为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九个品种,各品种的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可参见《交易业务指引》。非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可参加新质押式回购交易。据悉,自5月8日起,上证所交易系统不再接受对证券账户进行回购登记的申报,但接受注销申报。

通知还称,上证所所有上市国债都可经入库申报后作为质押券,质押券将被换算成标准券用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券经出库申报后可以进行现券交易。而新质押式回购收费标准按照现行质押式回购相同期限品种的收费标准执行。

为确保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业务顺利推出,上证所今日特向各会员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发布了新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指引》和《系统接口指南》(《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及《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业务会员系统接口指南》可在上证所外部网www.sse.com.cn查询),并就相关事项做出通知。与此同时,为配合会员单位做好准备工作,上证所将于4月15日和4月22日组织两次全网测试。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