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家机构获得该资格,相比规范前减少近90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昨日公布了第三批结算参与人,获得结算参与人资格的机构总数达到127家。按照相关规定,中登公司结算参与人资格申请、登记工作于3月31日结束。
第三批获得一般结算参与人资格的机构共8家,分别为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镇江市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另外,中国农业银行获得了特别结算参与人资格。
根据公开资料进行的不完全统计,结算参与人资格申请、登记工作开展前,在中登上海和深圳分公司人民币结算净额排名前50位的结算参与人中,银河证券、汉唐证券、湘财证券、蔚深证券、泰阳证券、世纪证券、科技证券、天一证券均未出现在获得资格的结算参与人名单中。
中登公司有关人士称,上述券商中,有的券商已关闭清算,有的券商则处于重组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因不再拥有证券业务牌照或财务指标等不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等,故结算参与人资格获批还需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去年公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办法》和相关通知要求,结算参与人资格申请、登记工作于去年12月1日启动,而在去年11月的统计中,中登上海分公司共有215家机构参与结算,深圳分公司有178家机构参与结算。通过对上述数字的对比发现,在管理办法颁布后获得结算参与人资格的机构数量,比之前减少了近90家。
此前,中登公司曾表示,不排除少数不符合要求机构被淘汰出局的可能,但"结算资格的丧失并不意味着交易资格的丧失,如果这些机构符合交易所交易资格要求,仍可继续从事交易,待有效改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财务状况,经过申请后仍可获得结算参与人的资格。"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获得中登公司的结算参与人资格,才能参与登记结算系统的结算业务相关活动,享有中国结算提供的相关服务。在结算参与人资格申请、登记工作结束后,中登公司将根据结算参与人风险程度的高低,将结算参与人分为正常类、关注类和高风险类,实施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