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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清:股指期货上市需等股改完成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郭凤琳 2006-04-24 08: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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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 记者 郭凤琳
  北京报道
  
  中国期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常清日前称,等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对价搞完后,股指期货上市就具备了条件。即将设立的金融期货交易所将采取公司制模式,而非会员制。

  他还透露,在《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修订稿中,补充了“期货公司可以设立或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发起设立并管理期货投资基金”等条款。此外,修改后的条例还对期货交易的范围做出更明确的规定,明确包括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及期权交易;增加了现金结算方式;删去了“金融机构不得参与期货交易”等条款。

  对于金融期交所,常清还透露,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将作为股东入伙,个人目前还无法入股。金融期交所运行后,按照《公司法》赋予的权利进行运营。

  他还表示,从市场化完成的先后顺序来分析,金融期货产品上市的顺序应该是先股指期货,后外汇期货和利率期货。这是因为,我国股市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在金融领域率先实现真正完全市场化的体制。对于期货基金,常清预计,一开始可能会搞一些专业性的商品期货基金,然后有证券期货基金和产业基金等,然后进行融合,这与我国现在的分业经营有一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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