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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租赁计划”ABS 呈现四大创新

来源:证券时报 2006-05-10 04: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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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彭露  本报讯 目前,获证监会批准发行的东方证券的首只资产证券化产品———首期“远东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正在热销。记者就该项目特点对东方证券该项业务的负责人进行......
证券时报记者 彭露
  本报讯 目前,获证监会批准发行的东方证券的首只资产证券化产品———首期“远东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正在热销。记者就该项目特点对东方证券该项业务的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东方证券实施该项业务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远东租赁计划在担保方式、基础资产真实销售、安全性和投资偿付方式四方面有突出的创新之处。
  该计划采用了突破性的担保方式,是第一个非银行担保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由远东租赁的大股东———中国中化集团提供担保,并出具了单方面的保函。这种引用国外成熟产品的风控措施进行保障,是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一大突破。担保方面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实行对券担保,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该计划是我国第一单以租金请求权为支持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成为我国第一单实现了基础资产真实销售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该计划设有多重保障,安全性高。计划设置了内部信用升级机制和外部信用升级机制,对基础资产的现金流进行优先和次级分层。优先级受益凭证全部本金偿付完毕后方能开始次级受益凭证本金的偿还和收益的分配。
  该计划采用了过手的投资偿付方式,受益凭证的收益按照预期收益率每三个月分配一次。本金将采取过手的方式分配,即将当期获得的现金流在扣除计划应缴税费(如有)、完成当期收益分配和填补储备基金后,全部用于向受益凭证持有人支付本金,预期本金可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此种分配方式可以使投资者提早收回投资本金,在预期实现的情况下,优先级受益凭证本金的加权平均回收期不到一年。
<><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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