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金融证券 - 中国经济 - 正文

2001年国债还本付息即将开始

来源:证券时报媒体 2001-01-05 07:57: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财政部昨日2001年第1号公告称,2001年国债还本付息工作即将开始,公告就有关到期国债品种和条件作了详细说明。
上海1月5日消息:财政部昨日发布2001年第1号公告称,2001年国债还本付息工作即将开始,公告就有关到期国债品种和条件作了详细说明。

据《证券时报》报道,2001年到期国债品种及条件为,

1、1998年向社会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国债从2月20日开始陆续到期还本付息。由于在1998年凭证式国债发行期内遇银行利率调整,根据当年发行公告规定,1998年2月20日至7月2日期间购买,到期利率为7.11%;1998年7月3日至11月30日期间购买,到期利率为5.85%。

2、1996年向社会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国债从5月15日开始陆续到期还本付息,到期利率为13.06%。

3、1996年向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基金发行的特种定向债,期限5年,利息按年支付,年利率8.8%,于9月3日到期兑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4、1999年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记账式(七期)国债,期限2年,利息按年支付,年利率2.6%,于9月23日到期兑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5、2000年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十一期)国债,期限1年,年利率2.35%,于11月24日到期还本付息。

以上各类国债到期日期如遇节假日均相应顺延。

其他有关事项是:

1、2001年各类到期国债利息均按单利计算,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2、1998年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3年,1996年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5年,其兑付分档利率请向各兑付网点查询。

3、凭证式国债的兑付由原售出机构网点办理;特种定向债的兑付由当地财政部门办理;记账式国债的兑付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4、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国债,2001年可继续到当地常年兑付网点办理兑付,各地常年兑付网点地址请向当地人民银行及财政厅(局)查询。

5、附息国债在2001年利息的支付,由各交易场所及有关部门按照财政部规定施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