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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利好!外资可直接购A股(点评)

来源:证券时报 2006-01-05 08: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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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联合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宣布自1月31日起允许外国投资者购买A股。
  证星点评认为,外资战略投资者地引进能最大程度的激活和推动国内证券市场长期向好发展。


  商务部、证监会、国税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管局五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办法》规范了外国投资者对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和股改后新上市公司,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取得该公司A股股份的行为。《办法》将于2006年1月3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对A股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将限于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属法律法规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对这些领域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办法》规定,投资者在以下情形可以进行证券买卖: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所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其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后可以出售;投资者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须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在要约期间可以收购上市公司A股股东出售的股份;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股改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改完成且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投资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投资者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前,因其破产、清算、抵押等特殊原因需转让其股份的,经商务部批准可以转让。除此以外,投资者不得进行证券买卖。

  《办法》详细规定了外国投资者应符合的要求。其中明确规定,外国投资者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或其母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

  证星点评:

  新年伊始,沪深两地双双“开门红”,给所有投资者一个不菲的回报。与此同时,周三晚间,五部委联合颁布外资可战略投资全流通公司政策,犹如给逐渐走强市场注入了一支“兴奋剂”。该政策的颁布和实施,会吸引境外长期资本入市,这对中国股市改造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外资战略投资者的引进会带来新理念、新气象,它能最大程度地激活和推动国内证券市场长期向好发展。

  当然,外国战略投资者购买A股的政策,对内地投资者来说,在引进新的活水源同时,也把“狼”给请了进来,令市场今后的博弈将更加激烈。从消息性质上来判断为长期利好,对市场正面发展有触动作用,但短期消息出台之际,市场的波动可能会有所加剧,因为,从周三市场放量推高背后,不排除有先知先觉者已捷足先登,部分搏消息者会借此消息出台进行获利回吐,这就要求弱势的中小投资者必须把握好逢低吸纳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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