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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心一南下调研 券商“分类监管”渐入佳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邹愚 2006-02-08 15: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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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八(2月5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出现在招商证券和国信证券。次日,庄又启程前往广发证券继续他的南下调研。

  据了解,庄心一在深圳的调研由深圳证监局安排,5日上午,庄心一在招商证券与招商高层举行了会谈,下午则与国信证券高层进行了交流,深圳证监局局长及张云东、局长助理熊国森及证监会机构部的官员陪同。

  深圳证监局有关人士表示,庄心一此行系内部调研,对于调研的详细情况不便对外透露。

  庄心一此行被解读为向市场传递一个十分明确的信号——随着券商的综合治理渐入佳境,创新试点类券商将是一个被寄予厚望的新生群体。

  “分类监管”之庄氏新政

  早在2003年8月,证券业协会内部会议上,时任证券业协会主席的庄心一就提出,积极促进“分类监管、区别对待”政策的完善,配合监管部门逐步建立创新实施体系,通过创新不断增强会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拓展行业发展空间,促进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分类监管正式被提上券商监管桌面。

  2005年2月,庄心一走马上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以“分类监管、区别对待”为主线的“庄氏新政”全面展开。

  首先,证监会基本摸清了证券公司的底数,启动了证券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的实施。

  其次是完善客户保证金存管制度。

  第三,自2004年10月初,全面制止了未经批准的集合理财和三方监管委托理财业务,暂停了新的个人委托理财。

  第四,完善自营业务的监控机制。对自营证券交易实行账户全部报备、交易所实时监控,对异常交易行为实行一线快速反应、稽查提前介入。

  第五、奖优罚劣。2004年以来,处置了15家高风险证券公司,其中14家已实施关闭,立案稽查严格打击违法活动,同时发布了创新试点类和规范类证券公司的评审标准,使好的公司取得创新试点资格,进行业务创新。

  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5年6月底,与综合治理前相比,证券公司的违规理财减少36%,挪用保证金减少48%,挪用客户债券减少59%,通过并账、清理、核销、剥离,账外经营减少58%。

  2005年末,庄心一回顾综合治理时指出,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证监会的监管工作得到了明显的改进和加强,证券行业开始发生深刻变化。一是监管信息的真实性得到增强,证券公司风险底数基本清晰;二是行业风险大幅释放,证券公司的违规现象总体上得以遏制。而庄心一着力推动的“扶优汰劣”的分类监管也卓有成效。

  试点券商成“新宠”

  随着“分类监管”渐入佳境,已经获得创新试点类券商资格的15家证券公司,成为证监会的新宠。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在2004年8月发布的《关于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暂行办法》,创新试点券商必须制定并严格实施符合独立存管要求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制度;客户资产管理、债券回购业务和自营业务必须合规,不占用客户托管的债券进行回购,不占用客户回购融入的资金;资产质量高、资产流动性强;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

  而净资本不低于十二亿元,最近一年流动资产余额不低于流动负债余额(不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客户委托管理资金)的150%;最近一年净资本不低于净资产的70%;最近一年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或有负债之和不高于净资产的10%,因证券公司发债提供的反担保除外等硬性指标,使得试点券商能够在市场上有足够的实力抵御风险。

  “通过并购重组,这些试点券商将得以完成行业整合的使命。”市场人士分析。

  庄心一亦指出,2006年,证监会将大力推动券商行业资源整合,支持证券公司重组工作,鼓励优质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重组和并购,引导行业资源进一步向优质公司集中。同时,证监会将督促全部证券公司年底前实现独立存管,强制一批证券公司实行第三方存管。到2006年底前,半数以上证券公司公开披露信息,2007年内实现全行业信息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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