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一则传闻搅动国内证券业。
曾经的上海滩金融界“三大猛人”之一,原南方证券“消防队长”阚志东被拘。本报得到的消息是,3月2日,阚志东和原南方证券高管刘波、郭元先等三人均被拘捕。
2005年9月28日,中投证券在深圳正式开业。但半年之后,其前身原南方证券的故事还没有结束之迹象。
消防队长“绝唱”
关于阚志东,有一段文字如此描述:中国证券市场的“标志性”人物,早年叱咤于申银万国,2002年6月于南方证券重出江湖。一年半后辞职。
南方证券董事长的刘波和总裁的郭元先,则是在2002年2月南方证券增资扩股——资本金增至34.58亿后走马上任。
刘波,现年50岁,拥有经济学博士头衔,1987年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系副主任,1992年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证券报常务副总编,1997年11月暂调任中国光大集团新加坡地区总部副主任,1998年6月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郭元先,现年48岁,出任总裁前为南方证券副总裁。
不过,刘波和郭元先走马上任仅3个月,便突遭调离。深圳发展银行前行长贺云出任董事长,时为深圳创投总裁的阚治东接替郭元先的总裁职务。
消息进一步指出,此次拘捕系公安部直接介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一位局级领导带队,在深圳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人员的陪同下,与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及一位副局长举行了会商。
旋即,阚、刘、郭三人被捕。
据另一位消息人士透露,仅仅在两周之前,形势并没有对阚志东不利。但是到了上周,形势急转直下。
据称,阚志东进入南方证券之后,有两件事情难逃干系。
首先是经其批准挪用客户保证金规模在40亿-100亿之间。
第二则是在其主政期间,“有很多大机构从南方出逃了”。这些机构套现了大量资金,南方证券元气大伤。
上述人士认为,南方证券被挪用的近70亿保证金的去向,可能将直接决定阚志东的命运。
而刘波和郭元先的被拘,亦可能出于同样的原因。
有人总结说,命运和阚志东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他本来是被指派去拯救南方证券这艘即将沉没的巨轮的,现在看来,他要陪着这艘船一块沉了。只是在阚志东之后,中国可能将再无“消防队长”这一称谓。
微妙的时刻
在此之前,包括孙田志在内的原南方证券“哈飞”案,已经审理完毕。
“哈飞”案于2005年12月26日审定结案,原南方证券副总裁孙田志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孙田志获轻判的原因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身患重病暂时不宜羁押,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
其他一同获罪的还有原任南方证券自营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任南方证券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副秘书长的孙宪国,原南方证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刘辉,原天发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南方证券南京分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辛玉海,原华德公司投资总监孙明明。不过,最迟至2006年2月,这些人均已经获得自由(详见本报2月16日《南方证券哈飞案审定》一文)。
这次阚志东案,为什么是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介入?分析人士指出,这可能与公安部门从“哈飞”案中得到了线索有关。
3月4日,媒体报道称,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要结合证券期货行业的实际,重点治理证券发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和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等业务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
这似乎是一个微妙的时刻,而阚志东恰在此时落马。
从棋子到弃子
1997年,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由于操纵股价被处罚,作为申银万国的创始人、总裁兼法定代表人,阚志东承担领导责任,被罚市场禁入——五年内不得在证券界任职。
沉寂两年后,阚志东出任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临危受命出任南方证券总裁。阚志东的再度出山,被当时市场人士认为是监管当局的一着好棋。
沉湎于过去的经验是危险的,阚志东的做法恰恰验证了这一点。
从2002年6月到2003年7月,阚志东在二级市场峥嵘显现:"哈药"股价从13元扶摇至24元,涨幅达85%,"哈飞"则从除权后的14元涨到近25元,涨幅近80%。
然而,冀望从股市中扭转南方证券的阚治东的“双哈”豪赌终究以失败告终,阚志东的坐庄经验不再适应这个市场。“双哈”成为南方证券奔向死亡的最后一个助推器。
“阚志东当时也是无奈之举,他当时向市政府要钱,但市政府没有拿出钱,要填补南方的窟窿,只有将股价做高。”一位接近阚志东的人士感慨。然而,这样的危险动作,可能恰恰为今天的结局埋下伏笔。
正如同他当初甘当棋子,出于一些不为人知的原因,让很多大机构从南方证券“夺命狂奔”一样,如今的阚志东是否已经沦为弃子?
在听到阚志东被拘的消息后,一位相识的券商高管发来短信:阚志东被抓代表证券市场第一代三猛人都划上句号且都不得善终,这是又一个值得反思的悲剧。”
他感慨:“证券市场,没有‘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