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6年4月2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58%提高到5.85%。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本次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进一步发挥经济手段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利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利率的监测、分析和管理,确保此次利率调整顺利实施。
证星点评:
央行决定4月2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58%提高到5.85%。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人民银行称,本次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进一步发挥经济手段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此次上调贷款利率,资金密集型行业首当其冲,主要是房地产,建筑工程行业、工程机械行业、以及钢铁、水泥等行业。以房地产业为例,其超过80%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另外,个人房贷也是其主要资金来源,利率的提高,将加大资金使用成本,摊薄利润,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房地产投资的热情将会降温。
从短期来看,虽然此次存款利率没有上调,但对此的心理预期将对股市产生负面影响;从中长期来看,房产投资过热的抑制有助于热钱回流股市。同时我们看到,目前股市创新品种不断涌现,正处于良好的发展态势中,赚钱效应显现,这也增强了热情流入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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