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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规则出炉 IPO重启就绪(点评)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璐 2006-05-19 07: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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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与IPO重启相关的一系列配套规则集中出台,其中包括今起施行的新版《股票上市规则》。
  证星点评认为,总体来看,市场在不断搞活,优秀公司的上市途径不断扩大。

  昨天,与IPO重启相关的一系列配套规则集中出台,其中包括今起施行的新版《股票上市规则》。

  这一系列规则共四个,它们是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2006年修订)》和修订后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和《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IPO重启的法规准备基本就绪,只差“资金申购办法”等。

  据了解,新《股票上市规则》根据新证券法、公司法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股改需要,进行了相应修订和完善。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信息披露、停牌规定、业绩预告、股票异常波动、首次上市和恢复上市以及退市、上市审核及复核、持股承诺和持股锁定等多个方面。尤其是明确了证交所对股票上市、暂停和终止上市的审核权,这意味着证监会将不再承担相关审核职责。

  除上市规则外,其余几个文件均是格式化文件,规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格式和报送行为,进而规范提高了信息披露质量。

  证星点评:

  在媒体对IPO给予高度关注之际,周四,沪深交易所发布了新版《股票上市规则》,对股票上市提出了更严格的规定,将主板IPO发行人上市时的总股本提高倒5000万元,这比之前规定的3000万元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交易所表示,这是为今后开设创业板预留了空间。另外,新《规则》明确了证交所在股票上市、暂停和终止上市方面的审核权,证交所将设立"上市委员会"对股票上市、暂停和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议。

  昨天上证所还发布了《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证监会则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至此,IPO从发行到上市的相关文件已基本出齐,停顿了一年多的新股即将全面恢复。

  从国外的成功经验来看,企业上市的把关权大多掌握在交易所手中,因为他们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我国目前也逐步在向这种更为合理的体制靠拢。另外,深交所副总经理表示,不排除IPO重启从中小板开始的可能,深交所今后出台的《创业板上市规则》很可能会与新《规则》体现不同的改革方向,即放低上市条件,更注重企业的增长性,而不像主板只注重上市前的门槛。

  总体来看,市场在不断搞活,优秀公司的上市途径不断扩大,这即为公司融到了充足的发展资金,也给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品种,我们呼唤这种新规则、新机制的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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